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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ama 于 2012-11-7 02:50 编辑
呵呵,我應該也有資格談談這個.因為我都算是一個長期贏家,而樓主所說的壞集慣我都沒有
1.除了3亞的一次cpc,我沒有去過那裏打比賽,因為食宿開銷太大,利潤太低.我認為去旅行比賽只可以定為一種消遣/消費,因為一場比賽的現金價值絕對沒有想像中高
2.我對百家樂等-ev遊戲完全沒有興趣,所以除非有利可途(如朋友買閒買對子我吃他,或者吃朋友的投降)否則我完全不玩
3.我花費是比在賭場發牌時高,但幸好我只愛吃,不愛喝酒和找女朋友,而且我不太好面子請客.所以開銷還可以自給自足
不過即使這樣,我存的錢也不多.不過,我認為職業poker除了錢之外,應該還不停自我增值和嘗試轉營.因為poker所帶來的自由度是和平時上班不同的,要好好利用這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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