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贴晚了,要说的话被estelle0807说了大半!抢走了我的先说权,强烈谴责estelle0807居然跟我想的差不多!
关于女羽毛球双打"争输"被取消资格一事儿,我不想从精神、道德、原则、甚至对错等这些方面做任何评价,这些都是主观范畴的事儿。我只想从逻辑上说两个小问题。
1. 为什么羽联和奥委会要取消四个队伍的资格?
我的看法:这跟奥林匹克精神完全无关,和消极比赛基本无关。最主要的最关键的因素,是观众利益。
这件事体现了一个真理:现代大型比赛,谁是最大的大爷?不是运动员,不是体育精神,不是裁判,不是规则制定者,不是教练,不是运动官员。最大的大爷,是你和我,是观众。
消极比赛,或者说巧妙利用规则获得利益,在其他运动中少见吗?老墙已经列举了很多足球例子。足球小组赛中稳获出线权后派上替补,让主力休息,算不算消极比赛?NBA中领先10分以上的队伍在剩余不足24秒时放弃最后一次进攻,算不算?或者就像estelle0807说的,假如中国女羽小组赛最后一场恰好是一只想赢的队伍,肯定中国队会打一场“像样”的比赛输掉该场,这算不算消极?
以上都算消极比赛,可是绝不会受到处罚。为什么,因为付了钱的观众,无论买了票的,还是电视机前被人榨取广告利益的,都不会觉得“上当受骗”了。这钱花的算是值了,就没事儿。
可是如果足球两只球队往自己球门里踢,搞什么吊射门;NBA上场以后就抱着球不动;羽毛球连续5个发球自杀;观众肯定不干,因为上当受骗了,因为付的钱没有得到回报。
得罪谁也不能得罪观众。得罪谁也不能得罪掏钱的大爷们。赞助商也掏钱,是仅次于观众的二大爷。但是赞助商之所以赞助,是因为这项比赛有大量的观众,所以归根到底,最大的大爷,最得罪不起的,是观众。别惹毛了观众,你怎么玩儿都行。
当然,足球篮球等集体运动,有替补存在的运动,即使消极比赛,也很容易让观众“比较满意”。正如老墙说的,羽毛球只能自己上,就不好办了。所以这种在篮球、足球上绝对行得通的“小组赛+淘汰赛”模式,似乎不适合单人/双人的比赛。即使处罚了球员,这种事情无法杜绝,必定还要发生。
2. 在讨论中我看到若干讽刺嘲笑中国乒乓队曾经的一次搬石头砸自己脚的让球,引用如下:
2004年雅典奥运会,半决赛对阵形势是中国的世锦赛冠军王励勤对王皓,瑞典39岁老将瓦尔德内尔对韩国柳承敏.
王励勤对王皓这场比赛先比,瓦尔德内尔对柳承敏这场比赛后比.
状态本来已经江河日下的瓦尔德内尔在这届比赛突然又恢复了,一路打进四强.
老瓦这个中国队几十年的老对手让某人又吓坏了.
以为老瓦肯定能进决赛.
以为王皓的打法能克制老瓦,于是命令王励勤让球给王皓,
结果王皓很轻松干脆的战胜了王励勤.王皓还以为真的是靠实力赢的,又跳又叫,而王励勤则比赛中一直面无表情.
但是此后进行的半决赛,让中国队想不到的是,柳承敏战胜了老瓦.
于是王皓进入决赛,面对勇猛的柳承敏,却怂了.
某人坐在观众席大声喊叫遥控指挥,根本无视男队主教练刘国梁的存在.
周围的记者等人也帮某人传话.
王皓每输一球,就可怜巴巴的望着观众席等指示.
最终柳承敏刀劈王皓!
而具有讽刺意义的是,在第3,4名决赛中,王励勤轻松战胜了某人最害怕的老瓦,夺得铜牌.
作茧者自缚,某人自作小聪明,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这种让球,我觉得是比“消极比赛”更加恶劣百倍的。但是,我不准备讨论什么公平原则,什么体育精神。只说逻辑。
从逻辑上讲,教练做的一点都没错,是个称职的教练!为什么呢?因为教练的唯一目的就是金牌。他不管你什么体育精神,什么运动员个人权益。
他只能从以往的信息中得到结论:
1. 对老瓦,历史表明王皓比王励勤更有优势。
2. 老瓦更有可能进入决赛
但是,以上两条皆没有成立,而且还有做决定时时不太关心的第三条:王皓干不过柳承敏
那又怎么样呢?根据已知信息作出最自己EV最大的决定,就是一个教练能做的最好决定。这种事儿,扑克玩家不会陌生吧?
你94o,唯一对手全进,你不小心看到了他是64o,你一定得call。至于call以后出来666XX人家是quads,跟你这个决定的含金量没有任何关系。决定是不是好决定,实际的结果完全无关。
至于你说,王励勤比王皓厉害,即使是对老瓦,教练没看出来,草包。这是另一码事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