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游城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楼主: 伟大的墙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昨天打的一把臭牌

[复制链接]
21#
Howard 发表于 2012-6-27 12:22:22 | 只看该作者
notch 发表于 2012-6-27 08:51
我觉得这些宣扬的道德要么标准太高(无偿助人),要么标准太低(不卖假货)。
而且没有细则
于是就沦为口 ...

有细则也没用,违背人性的东西注定长不了。你象咱国内,说起商人追求利润,只赚钱不搞慈善;或者说起官员只管政绩,光作秀,都是甚为鄙视,乃至要打倒。其实商人追求利润和官员追求政绩是商人和官员的基本定义,是他们的本性,不但没错,反而大大的对。问题的核心是商人和官员这么做,给社会带来什么效果。美国的制度争取实现这样的理想:商人追求利润的行为,必然是使社会变得更好的行为;官员追求政绩、作秀取悦选民的行为,也必然是使社会更好的行为。商人求利,则不断创新,不断降价以求得竞争优势,最终是消费者占便宜。垄断会妨碍竞争,打击创新,则赶快制定反垄断法;污染环境取得利润也会损害公众利益,则赶快搞出个环境监督局之类的。官员也一样,你就尽情作秀吧,反正有媒体监督你,你贪污几千块钱把家里装修一下,都会被曝光。我在美国研究生时的校长,就是因为装修了一下房前的草坪,被发现是用公款弄得,居然就被迫辞职了,还要接受法律调查。他们天天不得不作秀,做的长了,就成了生活习惯。其实他们本性也他妈想贪,可是没有机会。

咱天朝制度,由总根子上就决定了商人逐利和官员追求政绩都必须要对社会有害才行。政府权力太大,各种收费部门乌泱乌泱的,商人逐利必须行贿才可行。官员作秀根本无需取悦屁民,要取悦的只有他的上级,跟屁民的利益往往是直接违背的。
22#
notch 发表于 2012-6-27 13:08:43 | 只看该作者
Howard 发表于 2012-6-27 12:22
有细则也没用,违背人性的东西注定长不了。你象咱国内,说起商人追求利润,只赚钱不搞慈善;或者说起官员 ...

被火花说得完全没有信心了
这彻底是根子上的问题啊

官员只要向上级官员负责,而不是向屁民负责

不知道老美是怎么让官员向屁民负责的

如果说中国是缺乏监管
那么监管部门由谁来组建,又由谁来监管呢?
比如证监,银监,质监
23#
 楼主| 伟大的墙 发表于 2012-6-27 13:35:51 | 只看该作者
notch 发表于 2012-6-27 13:08
被火花说得完全没有信心了
这彻底是根子上的问题啊

这一下子涉及了根本的体制问题了

什么时候至少两党互相监督,媒体自由
法院不归政府管,领导怕选民的时候

天朝会又这一天吗?
24#
Mirabelle 发表于 2012-6-27 13:36:38 | 只看该作者
notch 发表于 2012-6-27 13:08
被火花说得完全没有信心了
这彻底是根子上的问题啊

49年MAO说,中国人民站起来了。实际上,只有他一个人站着,其他所有人都跪着

如今,换成了极少数人站着,一群人蹲着,大部分人跪着。站着的是权贵集团,蹲着的是既得利益集团

既得利益集团是很可怕的,甚至比权贵集团还可怕,因为这个群体太庞大,任何人敢影响或妨碍他们,都会被撕碎。

比如这几年吵得很凶的养老金并轨,你说最高层想不想并轨,我觉得他们心里是想的,因为并轨首先对社会稳定有极大作用,其次完全不触动权贵集团的利益,他们不在乎这个,但为什么迟迟不搞,就因为并轨会严重损害整个公务员阶层,也就是既得利益集团的利益,不管谁是一号,想想自己的改革要跟全体公务员对立,你敢下这个决心吗?真这么干了你屁股底下的位子还能坐得稳?

现在中国的很多问题都像养老金一样,已经走进死胡同了,往前是没路的,后背还有把刀抵着,根本不让你调头回去,要彻底解决,要么把墙砸开,要么跟身后的人玩命夺刀,不管哪种方式,我看流血是免不了的
25#
Mirabelle 发表于 2012-6-27 13:37:32 | 只看该作者
伟大的墙 发表于 2012-6-27 00:25
我对西方的认识也比较粗浅

大概是这样,商人你随便做生意,但一定有个机构来限制你。

墙还是谈扑克吧

看你说体制机构啥的,把我笑死了
26#
lblayer 发表于 2012-6-27 15:04:36 | 只看该作者
Mirabelle 发表于 2012-6-27 13:36
49年MAO说,中国人民站起来了。实际上,只有他一个人站着,其他所有人都跪着

如今,换成了极少数人站着 ...

同意这个,现在的利益集团是阻碍变革的主要力量, 而这些利益集团很庞大, 拥有话语权。
养老金,医疗改革, 户口改革这些都是对利益集团的利益伤害,他们肯定不答应。
就连这几天吵得厉害的高考,你让全国统考统招,北京, 上海的肯定不答应。
27#
老陈 发表于 2012-6-27 16:02:0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老陈 于 2012-6-27 02:31 编辑

这些东西可千万别在微博上发呀,否则会遭到比我更严厉的惩罚。
28#
 楼主| 伟大的墙 发表于 2012-6-27 16:28:06 | 只看该作者
老陈 发表于 2012-6-27 16:02
这些东西可千万别在微博上发呀,否则会遭到不我更严厉的惩罚。

打住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Archiver|智游城论坛

GMT+8, 2024-11-24 19:39 , Processed in 0.047261 second(s), 8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2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