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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在医校学习一年以后,便从学校退学。他本人在《藤野先生》一文中提及此事,称自己是因为受到一部 日俄战争的纪录电影片里,中国人给 俄国人做侦探而被 日本军逮捕要枪毙,喜欢在场围观的也是中国人这类事实的刺激。
1909年,鲁迅从 日本回到中国,担任浙江两级师范学堂(今杭州高级中学)优级生理学、初级化学教员,绍兴府中学堂监学兼博物学教员,绍兴山会初级师范学堂(今 绍兴文理学院)校长等职务。1911年写出第一篇小说《 怀旧》( 文言文写作)。
1912年,鲁迅受 蔡元培之邀,到 中华民国政府教育部工作, 袁世凯做大总统后,随政府搬到 北京,历任教育部社会教育司第1科科长、教育部佥事。这时,他经历一段思想苦闷时期,对社会改革颇感失望,沉迷于收集研究 拓本之中,校编谢承《 后汉书》、《嵇康集》。后受 钱玄同影响,重新投身新文化运动,并兼任 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教授和 北京大学兼职讲师。(注:鲁迅当时在北大兼职讲师,并不是北大职工。因为当时 蔡元培校长定规,到北大任职,必须辞去原来职务,而鲁迅当时在教育部里担任佥事一职。这里往往被写北大历史的人搞错,生拉硬拽把鲁迅也当成北大职工。)
鲁迅共做了14年的 中华民国北洋政府公务员,级别是荐任,机关是教育部,单位是社会教育司(司长是 夏曾佑),历任第1科科长和 佥事(辅助司长的高级幕僚)。主要的业绩有:担任 国语统一会教育部代表,协调制定 注音字母(与 马裕藻、 朱希祖、 许寿裳、 钱稻孙共同提议并执笔文案“统一读音,不过改良反切,故以合于双声叠韵的简笔汉字最为适用”);与 钱稻孙、 许寿裳2位科长合作 中华民国国徽设计案,执笔《致国务院国徽拟图说明书》(说明书全文详见2005年版《鲁迅全集》);并设计了当时北京大学的校徽,系“北大”二字的美术字体;分管图书情报(图书资讯)业务:督导京师图书馆(后来的 北京图书馆,现在的 中国国家图书馆)等。直到被教育部时任署总长 章士钊免职为止。
为此鲁迅向中华民国 平政院提起 行政诉讼并胜诉,依法可以复职,但他选择离开政府体系。好友 易培基接任教育总长后,签署了让佥事周树人复职的命令,并以兼 国立北京女子师范大学校长身份发出新的教授聘书,1926年 三·一八惨案爆发后,易培基等都被 中华民国临时执政段祺瑞通缉了,不过鲁迅并没有被通缉。蔡元培将教育部改革为 大学院期间,鲁迅被蔡元培聘为大学院“特约撰述员”,每月工资300圆。大学院改回教育部后,这笔工资名义改为“教育部编译费”,仍按月支付。1932年起,鲁迅不再兼任 教育部“特约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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