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游城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2558|回复: 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概率趣题之换信封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Howard 发表于 2016-12-15 07:37: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说有桌上有俩信封,里面装着钱。其中一个信封里的钱是另一个的2倍。
你先挑一个。


挑完以后问你,你要不要换成另一个?

这时候你就开始算了:
假设我拿到的信封钱数是A,桌上那个是钱数B
则A>B 和B>A是五五开
那么,B里面或者有2A,或者A/2

如果换了,我就会有一半机会变成2A,一半机会变成A/2
平均下来会变成 50% * 2A + 50% * A/2 = 1.25A

肯定得换啊

但转念又一想,我随便挑一个,怎么就不如剩下那个呢?
再者说了,换成B,用同样的推理,得知A = 1.25B

这咋整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2
2#
吹牛无罪 发表于 2016-12-15 08:14:30 | 只看该作者
选厚的那一个。

好了,不开玩笑。问题出在A不是个常量,
50% * 2A + 50% * A/2 = 1.25A
里面,头一个A是1的话,第二个A是2, 换了EV算出来是1.5;
不换的话,50%*1 + 50%*2, 不换EV还是1.5.  

3#
老陈 发表于 2016-12-15 08:28:4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吹牛无罪 发表于 2016-12-14 18:14
选厚的那一个。

好了,不开玩笑。问题出在A不是个常量,

厚的信封里面的钞票每张面值1$,薄的信封里面的钞票的面值100$。
我认为最佳方案是两个都要。
第二个方案不换。因为换不换都一样,换受累。
4#
Jimihandrix 发表于 2016-12-15 15:32:3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Jimihandrix 于 2016-12-15 15:36 编辑

信封悖论。以下转自知乎:

注意概率密度只要f(x)=f(2x)就行,不用是均匀分布。

第一步就是错的。信封放的钱是个随机变量(我们假设这个变量是连续型随机变量),我们要考虑其概率密度。比如你打开第一个信封看到了100块,你还假设另一个信封有50%概率有50块,50%概率有200块。那么你就假设了,(50,100)的组合和(100,200)的组合有相同的概率(概率密度)所以钱少的那个信封包含钱数(以下记作M)的概率密度f(x)满足f(x)=f(2x).假设1<M<2的概率是P,那么2<M<4的概率就是2P(这个概率就是f(x)在2到4上积分),4<M<8的概率是4P。如此一来,1/2^n<M<2^n的概率就是(2^n-1/2^n)P. 如果P大于0,那么当n足够大的时候,这个概率大于1,矛盾。所以P是0。进一步根据概率的连续性(其实就是可列可加性),因为1/2^n<M<2^n的概率是0,令n趋于无穷,得到M>0的概率为0. 所以说,唯一的可能就是两个信封都没钱。
离散变量也是一样的道理,如果钱少的信封以正概率P为某个值x,那么也要以相同的概率P取2x,4x,8x,16x...于是总概率大于一,矛盾。
奇异型随机变量不太好描述这个问题。
要不然,就是前面加粗的假设错了,打开一个信封看到100块,不能说明另一个信封各有50%的概率有50块和200块。

其实好多所谓概率悖论都是样本空间和概率分布没想清楚。

——————————————————————————
概率有可列可加性,可列个不交集合A_i的并的概率等于概率的和的极限。. 所以可数无穷集(比如自然数集)和无穷区间(比如正实数集)上都没有均匀分布。
假设自然数集上有均匀分布,设每个自然数的概率都是P。如果P大于零,那么取[1/P]+1个自然数,它们的概率之和大于1,矛盾。于是P=0。此时,所有自然数的概率是每个的概率的和,还是0,矛盾。
正实数集同理,设(0,1]的概率是P,如果P>0,总概率大于1;如果P=0,总概率为0,都是矛盾。


5#
notch 发表于 2016-12-15 15:33:35 | 只看该作者
最佳方案是打开看了以后拿少的那个

那以后还会有人拿同样的钱来测试你
6#
notch 发表于 2016-12-15 15:33:57 | 只看该作者
暴击了,编辑掉
斑竹删掉就好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Archiver|智游城论坛

GMT+8, 2024-12-26 10:12 , Processed in 0.050200 second(s), 7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2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