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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_ic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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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亚巡赛主办方跑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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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yoking 发表于 2016-8-25 08:36:42 | 只看该作者
bomb 发表于 2016-8-25 00:37
老鼠会还不受法律支持呢。有人通过老鼠会骗钱被告到法院,法院还不能受理了?
...

老鼠会是非法集资,报名费是赌资,告赢也要罚没,另外还要摊分律师费。有个段子:有P2P公司跑路,有人开QQ群集资维权,然后——跑路了。
32#
bomb 发表于 2016-8-25 09:43:07 | 只看该作者
yoking 发表于 2016-8-25 08:36
老鼠会是非法集资,报名费是赌资,告赢也要罚没,另外还要摊分律师费。有个段子:有P2P公司跑路,有人开QQ ...

谁说报名费是赌资了?

法院要这样判罚不是直接打公安局和检察院的脸吗?人家在首都北京手续齐全正大光明地举办比赛,不是吗?
33#
dengxianqi 发表于 2016-8-25 12:05:43 | 只看该作者
bomb 发表于 2016-8-25 09:43
谁说报名费是赌资了?

法院要这样判罚不是直接打公安局和检察院的脸吗?人家在首都北京手续齐全正大光明 ...

如果论坛评选“和本人特点最符合的id”,炸弹哥几乎稳拿前三。
34#
bomb 发表于 2016-8-25 13:45:03 | 只看该作者
dengxianqi 发表于 2016-8-25 12:05
如果论坛评选“和本人特点最符合的id”,炸弹哥几乎稳拿前三。

“前三”还是“几乎稳拿”,简直是明褒暗贬、变相诋毁。不能忍!
35#
四条三最大 发表于 2016-8-25 15:31:06 | 只看该作者
dengxianqi 发表于 2016-8-25 12:05
如果论坛评选“和本人特点最符合的id”,炸弹哥几乎稳拿前三。

咒怨是不是第一名?
36#
amandag 发表于 2016-8-25 15:56:1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刘凡后面接受了一起poker的采访,看了他的回答责任推的干干净净
37#
taiji18 发表于 2016-8-25 20:32:57 | 只看该作者
昆仑苍狼 发表于 2016-8-24 09:10
最近有些小感悟

在国内

主要主办人说,真的对不起。
38#
taiji18 发表于 2016-8-25 21:04:49 | 只看该作者
法律上是模糊的,比赛的举办本来是打插边球,各地执行的也不一样(根本原因是法律上缺乏严格的依据)。
这样,律师、法院包括跑路这都心知肚明,就算律师愿接这案子,过程也会很曲折。现在不知道有没有报警,警方什么态度,如果没有进展,就需要聘律师去推动此事了。

现在最大的问题是,受损方未必齐心,没进钱圈自然无所谓,进钱圈的没多少奖金也未必认真。受损方也顾虑较多,也怕名不正言不顺,但是,如果有一颗秋菊打官司的决心,事情必成,最差的情况,就算是赌资、就算受损方是赌徒,赌徒的钱被讹诈,携款潜逃,那是诈骗,触犯了刑律,最坏的结果是演了一场赌徒告诈骗犯的剧。嫌犯被绳之以法,那奖金拿的回来不?难确定。案子的周期短则一年,长则两年。说实在的,估计受损者是迷惑而不知怎么办好。而这些,早就在跑路者的预料之中的。

前阵听说,在北京有个什么比赛,都没打就把报名费卷跑了。

这个林子里,什么动物都有,食草的、吃鱼的算好的,至于那些野兽、狼、狐狸等,很难防的。只能说,为净化环境而努力,大家都希望有个扑克的伊甸园,哈哈。
39#
droopylu 发表于 2016-8-25 23:38:23 | 只看该作者
taiji18 发表于 2016-8-25 21:04
法律上是模糊的,比赛的举办本来是打插边球,各地执行的也不一样(根本原因是法律上缺乏严格的依据)。
这 ...

这个在理,而且中巡从一开始在名义上就把这些风险撇的比较干净,玩家是从俱乐部参加比赛赢门票(名义上),同时奖金来源是赞助商(名义上),所以一定程度规避了涉赌的法律风险同时也规避了不少玩家维权的风险……越看越像一开始就想好的了。
40#
dengxianqi 发表于 2016-8-26 08:42:0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四条三最大 发表于 2016-8-25 15:31
咒怨是不是第一名?

top 2显然是最富贵的那位以及最幸运的那位,排名不分先后。其余人等都只能争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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