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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weimian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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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亲身经历被坑,大家务必远离作弊德友圈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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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
amandag 发表于 2016-8-14 09:28:17 | 只看该作者
bomb 发表于 2016-8-14 03:07
你真能扯。你说我是枪手,用你和你那帮兄弟的逻辑,是不是要拿出证据来啊?

我“没有一篇是讨论整个事件 ...

做为吃瓜群众一员,想法相同。

不管真相如何,德友圈是不敢碰了。
272#
monox0 发表于 2016-8-14 10:26:4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monox0 于 2016-8-14 10:28 编辑
jimmyking 发表于 2016-8-13 18:10
的確是,由於plo經常翻後全下,勝率通常在6:4,55:45之類,所以一人贏一把很正常,所以佣金變成一個很 ...

这个可以这样评估:
最为一个grinder ,我的ps 的佣金和盈利几乎持平。
德友圈,假设十次里面赢6.5次,输赢均等每次一个买入。
则 650赢利的5%=32.5 。总盈利为650-350=300

所以rake占比10%。

这样评估合理吗? 显然不合理。 如果一个玩家的胜率达到65% 那么长期显然是无敌的。

因为没有足够的样本,我不能找到一个合理的输赢比例(均化每局输赢的,比如有玩家输一盘可以赢十盘 但他十盘没盘赢一个buyin,输一次就输十个buyin 则输赢比例还是1:1)
u如果我保守假设自己是55:45 则盈利部分为25.25 真实盈利为100-25.25,比例变为1:3

还有很多比如小级别的plo 在ps 上rake 肯定高 大级别低,还有水平问题,等。

所以我最好的估计是plo200及以下 肯定德友圈好 ,往上可能差不多或者在鼻血级 估计ps 好

非常粗略地算术

273#
hutgies 发表于 2016-8-14 12:51:55 | 只看该作者
大圣 发表于 2016-8-14 02:11
bomb,你一定是枪手,看你回的帖子没有一篇是讨论整个事件。不管你是德友圈的枪手,还是黑德友圈的枪手。你 ...

我觉得bomb说的合情合理,怎么就枪手了?对于我们普通玩家来说,对当事人双方都不了解,没太多可评判的。但是德友圈这个软件却值得讨论,就是觉得它不靠谱啊,还不能说了吗。
274#
bomb 发表于 2016-8-14 13:23:45 | 只看该作者
回另外一个帖子的一段话,好不容易打出来了,就复制在这里吧:
-----------
既然这样,我就先说一个例子:

大概2005年,Mike Matusow和Russ Hamilton两个人在UB上玩HU。Matesow前后输了几百万美元,然后他公开质疑Hamilton应该是超级用户,可以看到他的底牌。这事争吵了3年,最后UB在各种证据面前承认,hamilton应该是从2004-2008一直以超级用户的身份欺诈。

Mike Matusow估计你听过名字,很多poker show里面他常出现。 Russ Hamilton你应该没听过了,因为从2008年之后他从扑克界消失了,而且媒体也不愿提他的名字。但是在当时,他可是大名鼎鼎。他不但是1994 wsop主赛冠军,而且在UB有不小的利益。按说这样一位名人,德高望重,又不缺钱,而且当时网络扑克正处于爆炸般的上升期,UB也是大牌室,怎么可能欺诈?

但欺诈确实发生了,而且持续了几年。所以,扑克界的事情,不要想当然。

我在另外一个帖子中说,我觉得再见加勒比海很大可能是冤枉的,所以这里我也不是要影射他。但是当我看到一些人说什么加勒比海打的多高,身价多高,名气多大,所以就不可能欺诈,我就觉得好笑。这些人生活在童话世界里吗?

还有,赌场并不总是下蛋的鸡,你看世界各地,赌场破产并不是什么奇怪的事。如果具体说到国内这些小app,其实赚钱是很困难的。就是这个德友圈,我敢说他现在仍处于烧钱阶段,而且投资者也不敢说以后就一定赚钱。不要低估开发,市场,营运的消耗,更不要嘀咕同行竞争,更不用说其他风险了。

退一步说,即便德友圈真的赚钱,核心人物不想欺诈,谁能担保技术人员不欺诈?技术人员欺诈会简单得多,隐蔽得多,因为一个人就可以做。公司再赚钱,跟他何关?何况,即便真被发现,公司也就只能开除,敢报警吗?

所以我才说,德友圈的管理运营感觉很混乱,这增加了作弊的可能。

这些事情,大家都只能是网上聊聊而已,谁也没有证据。有证据的估计都在发财或特别倒霉的出点事,至于具体到个人是去玩还是不去玩,还是看自己的判断,对吧?
275#
amandag 发表于 2016-8-14 13:28:4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bomb 发表于 2016-8-14 13:23
回另外一个帖子的一段话,好不容易打出来了,就复制在这里吧:
-----------
既然这样,我就先说一个例子:

不能同意更多
276#
再见或者不见 发表于 2016-8-14 15:05:35 | 只看该作者
bomb 发表于 2016-8-14 03:07
你真能扯。你说我是枪手,用你和你那帮兄弟的逻辑,是不是要拿出证据来啊?

我“没有一篇是讨论整个事件 ...

就好比一个人一上来就诬陷你,你要个说法!人家回一句,不再做任何回复。你难道就算了!德友圈的问题也一样、魏勉说的有问题,就该魏勉来说出有问题的证据,你凭空让德友圈来给说法,完全是逻辑混乱的。
277#
bomb 发表于 2016-8-14 15:16:49 | 只看该作者
再见或者不见 发表于 2016-8-14 15:05
就好比一个人一上来就诬陷你,你要个说法!人家回一句,不再做任何回复。你难道就算了!德友圈的问题也一 ...

你连简单的中文都看不明白,还说我逻辑混乱?

对了,你跟德友圈有没有关系?如果有,是什么关系?你能代表德友圈在这里回答简单基本的问题吗?

没别的意思,就是想知道你值不值得我花时间解释简单中文的意思。 你完全有权不回复,那样我也省精力省时间了。
278#
我是Jsli 发表于 2016-8-14 15:21:08 | 只看该作者
bomb 发表于 2016-8-14 13:23
回另外一个帖子的一段话,好不容易打出来了,就复制在这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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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这样,我就先说一个例子:

说的非常好
279#
咒怨 发表于 2016-8-14 15:32:00 | 只看该作者
bomb 发表于 2016-8-14 13:23
回另外一个帖子的一段话,好不容易打出来了,就复制在这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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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这样,我就先说一个例子:

非常客观的回复,赞!
280#
我是Jsli 发表于 2016-8-14 15:58:2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我是Jsli 于 2016-8-14 16:40 编辑

关于证据
"Weimian要拿出证据"
...

"证据"只有在法庭上才是必须必要的
因为法律的基石是"罪疑從無"

法庭之外不涉及到人的生命
除了“证据"
还有“推理”,"常识","逻辑”

这里哪位扑克是靠“证据”来判断领先还是落后的??
太不着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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