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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很对,其实你上面说的F(4,2)也是这种情况:
按我的公式(按考虑特定队的输赢定义)F(4,2)=8,而如你所说的14减半,则应该是7;可是你如果去数“4场比赛A队至少连输2场的情况”,确实是 8种,所以F(n,m)公式本身在算单方面时没错(至少现在还没错);麻烦出在最后不能简单乘2,问题其实是出在AABB与BBAA这两种情况被统计了两次,也就是你说,“A连输2场”和“B连输2场”不是互斥的。
pokerbean 发表于 2010-12-1 08:16
照这样看来,你的F(n,m)递归公式也是不对滴,虽然这绝对是可行的思路。正确的公式里面每一项F(n, m)应该由m个F(i, m) 相加而来,i的值从n-1到n-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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