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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maomaob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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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率 vs 常识 和思维习惯带来的错误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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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liuhaiyang 发表于 2011-6-7 11:21:51 | 只看该作者
这个用贝叶斯公式来解。但缺少几个条件:
这么表述:确诊肺炎是事件A,咳嗽是事件B1,疼痛是事件B2,提供的条件是
P(B1|A)=0.15
P(B2|A)=0.5
求解的是P(A|B1&B2).
根据贝叶斯公式,P(A|B1&B2)=P(B1&B2|A)*P(A)/P(B1&B2)
缺少条件,包括所有病人中确诊肺炎的概率P(A),以及所有病人中咳嗽和疼痛同时发生的概率。
12#
liuhaiyang 发表于 2011-6-7 11:26:4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liuhaiyang 于 2011-6-7 13:14 编辑

其实我想楼主想计算的是P(B1&B2|A),语言表述是:得的是肺炎,那剧烈咳嗽 + 胸口局部剧烈刺痛的可能性。

而“剧烈咳嗽 + 胸口局部剧烈刺痛,得的是肺炎的可能性”表述就是P(A|B1&B2)。

P(A|B1&B2)和P(B1&B2|A)是不同的,用语言表述好绕啊,所以还是用数学表达简洁直观。

计算P(B1&B2|A),要考虑B1和B2是独立、互斥还是关联事件,一般会有个相关系数R。这里就可以画饼图了,结果是小于0.15。
13#
78x 发表于 2011-6-7 11:30:3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1# liuhaiyang
我的想法和你是一致的。没有P(A),15%和50%是么有价值的。
不知道,俺们的思路哪儿出了问题。
还是恳请斑竹公布一哈答案。
14#
liuhaiyang 发表于 2011-6-7 11:32:4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3# 78x

有条件的公式是绝对的,缺少条件即无结果。
15#
liuhaiyang 发表于 2011-6-7 11:49:51 | 只看该作者
不过结果也正如LZ所说的,普通的直觉和事实往往有差距。这个时候只能依靠数学工具。
16#
78x 发表于 2011-6-7 11:50:0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4# liuhaiyang
看来你和我一样也是中国教育的受害者:
这就是让大家思考的地方,可能类似墙说过的,中国的教育令学生们很会解决一些有确定条件的题目,但是这里 ...
maomaobiao 发表于 2011-5-28 07:13
17#
liuhaiyang 发表于 2011-6-7 12:31:4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liuhaiyang 于 2011-6-7 12:57 编辑
回复  liuhaiyang
看来你和我一样也是中国教育的受害者:
78x 发表于 2011-6-7 11:50



    呵呵,说不上受害者啥的吧,数学问题用语言描述,很容易就弄混了。到头来是一个问句前后调换的问题,结果大家说了半天,按照公式表述一下就一目了然。西方用一个清晰的符号系统来表述,利于数学归纳、解决和发展。

你也可能想说的是思维定式,这块我也有,所以要一直吸收大家的经验。比如我也很久没用过贝叶斯了,难得重温一下,手头的一些问题好像也多了点解法。
18#
 楼主| maomaobiao 发表于 2011-6-7 16:25:5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maomaobiao 于 2011-6-7 18:24 编辑

很久以前发的帖子,被翻出来了。很高兴有朋友愿意深入地讨论这个问题。看到"小屁孩xph"的回复时候,我就已经开始在努力回忆当时看书的思路了。这个问题原本出现在《The Drunkard's walk: how randomness rules our lives》这本书中(一下简称为“《醉汉》”),很不幸,我的那本丢在了公车上,可惜我还做了很多笔记。看来我有必要再买一本,也再次推荐给大家。至于这个帖子里提到的这个问题,我很高兴能有机会把我当时看书的思路整理出来,很多我想说的话,在大家的回复中都反映了出来,说明这个问题还是很有意思的。且听我慢慢道来:

1.《醉汉》中,这个例子出现地很早,所以它背后的科学道理相对并不复杂,原作者的目的只是要说明“即便是医生这样在西方被推崇的很有学问的职业,在对待概率问题时也会犯很简单的错误”。

2.首先,医生在日常诊断中通常会有一个“常识”性的逻辑
由:“来看病的人中,确诊得了肺炎的病人,有15%症状表现为剧烈咳嗽” 得出 “剧烈咳嗽的人,有15%的可能得了肺炎”。
这个逻辑肯定不严谨,本贴的回复中也提到了,但是原书的作者说,姑且认为医生这么判断有一定的经验依据,而这背后的逻辑(或者说经验总结)往往对于肺炎这种还算比较常见的疾病是行之有效的,作为判据的效率也是比较高的。话说到这里,其实还是怪我,当初发这个贴子故意留了一手,把这个条件省掉了。先请大家原谅我这么做,但这么做的用意在于下面的进一步讨论,事实证明我这么做是对的,否则大家也不会这么深入地讨论了,哈哈(自卖自夸了)。

3.姑且认为,医生们的第一个逻辑是成立的,那么这个题目的答案似乎就显而易见了,应该是 "一个人来看病,他症状表现为 剧烈咳嗽 + 胸口局部剧烈刺痛,那他有小于15%的可能性得的是肺炎”,这是由“来看病的人中,确诊得了肺炎的病人,有小于15%症状表现为剧烈咳嗽 + 胸口局部剧烈刺痛”,这个计算我就不多说了。到这,好戏开始了。

4.《醉汉》原书的作者提到,医生们往往会犯第二个逻辑的错误,就是进一步用他们的“常识”(或者说经验),判断"一个人来看病,他症状表现为 剧烈咳嗽 + 胸口局部剧烈刺痛,那他有大于65%(或者说较大的可能)得的是肺炎”。而这这个结论和实际情况又往往吻合,如果大家要反对这一点,那就算我的或者说原书作者,或者医生们的“常识”有问题吧。话说回来,不论医生的“常识”判断如何,也许第一个逻辑还值得商榷,但是这第二个逻辑错误却是显而易见的,也是无可回避的。是到此,原书作者的目的达到了——“即便是医生这样在西方被推崇的很有学问的职业,在对待概率问题时也会犯很简单的错误”。

5.那么,《醉汉》原书作者提到,这两个逻辑的错误的联合,是怎么得到一个常识性正确的结论的呢?他说,这就是人脑对概率的一种“思维习惯”,是一种直接的反射,而不是计算的结果。这种人脑对概率的认识,很可能在人脑的漫长的进化过程中就形成了,并不需要后天的学习和计算,就可以得到一个比较模糊的接近正确的结论。就像大家讨论的那样,如果要严格地得到一个答案,其实缺少一些条件。但是,我们在生活中作各种各样的决定和判断的时候,往往伴随大量的未知条件。而大脑实际上是综合了过去以往的“经验”,对这种包含未知条件的概率进行判断有其自己的一套方法,而这个判断的方法(类似潜意识的)目前还不为我们完全了解——但是却足够我们生存下来,规避风险。

6.所以,讨巧地说,这个题目并没有一个真正的答案。

7.我把这个例子提出来的初衷是因为,在牌桌上,很多东西的概率是一定的,比如说同花抽牌的概率,抽两头顺子的概率。但是,有很多东西又是未知的。我们很多时候都会有“直觉”,例如“我下一个大注能把他打跑”;“他的这个overbet是在诈唬”。直觉这东西,有时候并不完全离谱,特别是在建立在大量的经验的基础之上。虽然我是相信科学的,但是自读了这本书之后,我对直觉有了另外的一种解读和认识。
19#
xphxph 发表于 2011-6-7 21:30:45 | 只看该作者
我是来要求楼上 respect

XPHXPH, 这个英文名字,不是你理解的意思就不要乱按照你的意思乱改 OK?

BTW: 突然发现这个用户ID还可以这样理解
20#
liuhaiyang 发表于 2011-6-7 21:42:15 | 只看该作者
呵呵,直觉啊。我直觉觉得XPH这个名字和音乐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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