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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Phili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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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实名举报一名正在行骗的北京德扑败类!请大家引以为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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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楼主| Philips 发表于 2014-12-6 22:17:5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Philips 于 2014-12-7 01:24 编辑
paris1001 发表于 2014-12-6 20:03
那你说一个快四十的女人第一次要做母亲了,你为了债务剥夺别人做母亲的权利?据我所知这些花销都是王夫人 ...

谢谢您关心此事!突然我不知从何说起!08年接确德州……目的是更好地买红酒,后来去澳门后发现有现场的德州就大有兴趣了!在JJ比赛平台和888平台上玩游戏 中了解到国外的专业知识!2012年二月到北京,到京第一晚就朝圣一样的心情去到888俱乐部,和神一样存在的王总和珂总学习了一轮!如今想起来还如同梦中!到京后我是通过Q群找到一个绿色德州线下聚会,所以每个星期六坐两个小时公车去云岗打1/2或0.5/1的教学局!是以绿色,竞技为目的的游戏!86、咖啡、麦子、黄总、苦尽甘来(刘总)、扑扑(现任联众XXX)等就是在哪时认识的!通过刘总认识了大夫!他开5/10的教学局我去支的局……后来一路走来发展到现在,在京城的牌友都清楚!因为我没来京前就学过DL,并对俱乐部运作有一定的了解,所以去了西边帮一位朋友组建过俱乐部的一部份事项!并不是您说的组局或合局!13年4月,我资金管理破产后就极少加入牌局了,看得出您对我只是认识不是了解,而您对大夫的事可是如数家珍……两天来谢谢各位同好的关心、支持并及给予我实诚的意见!我天蝎座,忍耐力极高,但暴发的话是不计后果,这是我的缺点,我会注意情商的啦!2012年9月借款给王大夫,是纯纯的不了解及过于信任。今天他承诺星期一让我去他家附近处,带上朋友做公证人,由王大夫自己定下还款方式及期限。介时我会再次向大家汇报……其实这次没有大伙的压力我想我一辈子也没机会跟他座下来谈这事!在这再次深情地感谢大家!还要更证一下,我不是十大劳模,我是“全国劳动模范”,是一名普通的劳动者!德州是我的爱好,我喜欢它,并且很愿意用我的能力去推动它!但不是用王大夫的方法!真情也好假意也好~一个人最有价值的不是身家有多少!是一个人的信用有多少!借钱很正常,李嘉诚也借钱~但人家讲的一个信字!大伙共勉吧~再次请同好们不要再为我这事分争了,静待星期一结果吧!谢谢大家了!!欢迎各地的朋友加我微信,有机会来珠海或去澳门也可以联系我~例如请我吃饭等……我是不会特意拒绝的~呵~






62#
Jsli 发表于 2014-12-7 02:19:31 | 只看该作者
借钱要钱天经地义
看不出楼主有啥错
63#
bomb 发表于 2014-12-7 02:36:30 | 只看该作者
Jsli 发表于 2014-12-7 02:19
借钱要钱天经地义
看不出楼主有啥错

要钱当然没有错,这里没有谁说他不该要钱,但要钱的方式大家看法不同。俗话说祸不及妻儿,要债就要债,扯别人妻女等事的做法是不值得赞赏的。王大夫欠钱不还是错,但这并不表示你可以使用超出讨债范围的举动来讨债。
64#
1428 发表于 2014-12-7 05:50:0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1428 于 2014-12-7 05:53 编辑
Jsli 发表于 2014-12-7 02:19
借钱要钱天经地义
看不出楼主有啥错

要债之举属于被逼无奈,看得出来王大夫正处于人生低谷,也是仁义之君,有些情况很像我那不肖徒儿正在一点一点地努力。

唉!人啊!

65#
luckypanda 发表于 2014-12-7 06:27:35 | 只看该作者
事情已经发展到这个地步,大家平心静气解决问题就好,不要让事情变得复杂化。你们双方我都不认识,但我个人认为,骗子跟欠钱是两个概念,不能简单地混为一谈。这世上有很多人欠别人钱,但他们不全是骗子。如此公开下定论,实际上也是一种伤害。
66#
老陈 发表于 2014-12-7 07:27:4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老陈 于 2014-12-6 18:19 编辑

判决书
本院于2104年12月4日在智游城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对王大夫欠菲利普钱至今未还民事附带刑事一案进行公开审理。
经法庭调查,当事人双方陈述,举证,法庭辩论。经审理合议庭认为,双方对欠款事实供认不讳,本庭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和刑法有关条例,对本案判决如下:
1、王大夫偿还菲利普借款26000.00元人民币。
2、菲利普三次去北京讨债花费,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共计人民币2639.27元,由王大夫承担。
3、菲利普对王大夫公开在媒体上进行人身攻击,对王大夫精神上造成极大伤害,判处菲利普向王大夫支付精神损失费人民币28639.27元。
4、菲利普对王大夫公开在媒体上进行人身攻击,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处居留15分钟。
5、案件审理费26000.00元人民币由王大夫承担。
6、王大夫的信用等级由BB降为D,判处35天内不得从事任何商务活动。

以上判决在双方收到判决书起生效。以上款项在判决书生效15日之内付清。
如某一方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判决书5日内向智游诚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书面上诉。


67#
anytime 发表于 2014-12-7 07:44:52 | 只看该作者
老陈 发表于 2014-12-7 07:27
判决书
本院于2104年12月4日在智游城人民法院对王大夫欠菲利普钱至今未还一案进行公开审理。
经当事人双方 ...

2104年才审理啊?我是活不到那个时候了。
68#
到智游城学习 发表于 2014-12-7 12:01:51 | 只看该作者
老陈 发表于 2014-12-7 07:27
判决书
本院于2104年12月4日在智游城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对王大夫欠菲利普钱至今未还民事附带刑事一案进行公 ...

擦,这帖子里,就这楼层最华丽,华丽的就剩下智商了,智商高的能游戏人间了,牛。
69#
nano 发表于 2014-12-7 12:20:58 | 只看该作者
老陈 发表于 2014-12-7 07:27
判决书
本院于2104年12月4日在智游城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对王大夫欠菲利普钱至今未还民事附带刑事一案进行公 ...

就本主题和相关主题中有关智游城版主和相关人员的帖子,智游城再次重申解释如下:

到目前为止智游城并没有对版主或相关人员在论坛的言论上有特别约束或授意,任何言论,无论玩笑与否,谨代表发言者本人的意愿和倾向。

对于任何可能的误解,我们表示遗憾。

70#
richardsyj 发表于 2014-12-7 12:51:54 | 只看该作者
luckypanda 发表于 2014-12-7 06:27
事情已经发展到这个地步,大家平心静气解决问题就好,不要让事情变得复杂化。你们双方我都不认识,但我个人 ...

我很理解楼主的心情,社会上太多欠钱不还的人、企业。我曾经在一个销售公司因为对方欠钱,最终导致我辞职。所以我很理解楼主的心情,也许他的言辞有些过激,但我觉得不该太多挑剔楼主的措辞。一个人如果不是被逼到这个份上,谁愿意用这种苍白的方法。对方拖款几年不还,楼主又没有能力背景强制执行。看到有些人在这里维护欠钱的人,我实在不理解,真是站着说话不嫌腰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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