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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伟大的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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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脸法-深筹码下逆袭牌打r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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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昆仑苍狼 发表于 2014-11-5 14:24:45 | 只看该作者
伟大的墙 发表于 2014-11-5 14:23
你的头像显示了

你看到是可爱的小猫咪么?

我这边还是一个穿着Tshirt的傻老娘们
412#
ttst 发表于 2014-11-5 14:26:55 | 只看该作者
wowowawa1 发表于 2014-11-5 14:16
这位大哥,我知不知道什么是gto其实不重要,但我在讨论,至少我指出了楼主帖子里存在的问题,为什么存在 ...

这这这。。。这什么意思啊?

这里已经有人相信你懂gto,并虚心请教。现在你这么说,你知道多么的让人失望吗?

苍天啊,不可以这样啊!
413#
 楼主| 伟大的墙 发表于 2014-11-5 14:30:32 | 只看该作者
昆仑苍狼 发表于 2014-11-5 14:24
你看到是可爱的小猫咪么?

我这边还是一个穿着Tshirt的傻老娘们

我看到也是一傻老娘们
414#
昆仑苍狼 发表于 2014-11-5 14:31:56 | 只看该作者
伟大的墙 发表于 2014-11-5 14:30
我看到也是一傻老娘们

那还是没传成功
415#
wowowawa1 发表于 2014-11-5 15:09:08 | 只看该作者
ttst 发表于 2014-11-5 14:26
这这这。。。这什么意思啊?

这里已经有人相信你懂gto,并虚心请教。现在你这么说,你知道多么的让人失 ...

你要是真虚心,我这么说是我不懂事,你虚心吗?歇歇吧
我跟楼主聊,是人家有贡献有资历有思想,我希望能有碰撞,跟你讲,你能听懂吗?瞎耽误功夫。
416#
 楼主| 伟大的墙 发表于 2014-11-5 16:12:15 | 只看该作者
wowowawa1 发表于 2014-11-5 15:09
你要是真虚心,我这么说是我不懂事,你虚心吗?歇歇吧
我跟楼主聊,是人家有贡献有资历有思想,我希望能 ...

我原来以为GTO就是最完美打法。

1,看见对手牌
2,准确预测出翻牌,转牌,河牌
3,知道对手的心理阈值。
417#
wowowawa1 发表于 2014-11-5 16:41:57 | 只看该作者
伟大的墙 发表于 2014-11-5 16:12
我原来以为GTO就是最完美打法。

1,看见对手牌

我还是要和你讨论,我们先把对子的问题暂时放放,(这个在Howard的那个帖子里讨论比较合适)接着说你的,如果按你对78点解释,那么你的帖子的标题就该变一变。
我们再看你的标题  用不要脸法深筹码逆袭reg
可你的内容与这个有点远,你举的例子,完全和你刚才对gto的认识是一样的,即对手把内心和牌都告诉了你。

我对你的观点反驳很明确

我觉得你这题目在你看来是具有普遍意义的,所以你才会在这里长篇讨论,但你现在又说是在读准了以后才这么干,那么这和reg不reg有什么关系?这和题目明显矛盾啊。我在讨论中明确指出了这个问题所在,你呢?

关于gto,我为什么一再引用,是因为你的这个帖子连同那个小三法,所涉及的核心问题都是gto里的基础,你这长篇大论把你自己都绕糊涂了吧,所以我才提到了gto,而且,我也觉得这是你欠缺的,所以才会导致你有了那么多稀奇古怪的想法。
418#
smileonly 发表于 2014-11-5 17:55:42 | 只看该作者
richardsyj 发表于 2014-10-27 11:28
你们探讨的东西真的好尖端,poker的4条街技术能减化到一条街,太有才了。我不行,我一个低级别挣扎的人, ...

忍不住了

我这个刚开始玩得低手,很同意楼主,spr(不确定具体啥意思,知道大概,好像是锅底和总筹码的比例)对牌的处理很重要,即深浅筹码的处理上很重要。
深筹码非nuts我不all in
419#
dfu2012 发表于 2014-11-5 18:35:5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dfu2012 于 2014-11-5 18:40 编辑
伟大的墙 发表于 2014-11-5 13:28
我是拿电话回复,费劲

明知道浪费时间,

老墙,你这个回复不用回给我,这个回帖本身就是回给4W先生的。

他把本应给你的帖子写到我这里,所以我看的很奇怪,可能你手机看的不清楚。

刚看了火花的最新贴。

另外,我要做个更正,以前做过不少EV计算,但平衡自己打法中的(价值:咋呼)比例计算确实没有做过(即无论对手CALL 还是FOLD EV不变)。不过这个比例不是恒定不变的,当下注的尺度变化时,这个比例也会变,和下注量(1个POT为单位)的关系是价值:咋呼=1+1/N,这个N是下注尺度,如果N=1POT,价值:咋呼=2:1,如果N=2POT,则 价值:咋呼=3:2. 本应跟在火花那里,这里做个说明吧。

勇于认错,我先做个榜样。不过GTO的概念我基本上理解还是对路的。

当然我出的那个题目也确实是属于GTO的范畴,在实战中应该能有一些启发,GTO下注在3条街的强度是不一样的。先写这么多,火花那里先放过我,我现在最怕就是EV计算,太繁琐了,也容易出错。
420#
1428 发表于 2014-11-5 18:47:24 | 只看该作者
怎么还没说正题,先开个头
Gto是对手与你相对平衡,大家都没有漏洞的情况下,我们防止被剥削的策略。属于纳什平衡范围。
剥削策略是利用对手的漏洞去剥削对手的策略。
你们接着说,我还得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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