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游城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3613|回复: 6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线下MTT一手牌及MTT规则讨教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aotian210 发表于 2013-6-23 13:12: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背景: 小型MTT赛中后期,还有两桌,每桌有6-7个玩家,
筹码量:大约都是在6-7万左右,盲注2000/4000

牌谱:  按钮位raisei到 11000,   我在大盲位As2s,call,  folp  Q T 6,非彩虹, 我chenk,  按钮位raise到12000左右,此时我读对手牌按钮位有击中10,或者Q,  我不想这么容易弃牌,想了一下以all,   trun 下落牌A,    我继续check,  按钮位打我all in ,  此时我长考,当时感觉我一直示弱,按钮位打我ALL IN,  赶脚得是借A打我, 我判断对手没有A,  在读秒的最后一刻,我选择CALL.

争议在此出现:  我问对手什么牌,对手说 tow pair , 我想完了,判断错误,把牌扔到桌子上, 此时dealer问我是mark吗? 我说发牌,对手亮牌,Q 6 ,  river落牌2 , 我也成双对, 对手此时说,我的动作就是mark 的, 所以这牌是我输了,我说dealer是和我确认过的,当然是不算了,至于最后的结果不重要了,想请教城里的大大,这牌应该怎么判定?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2#
圣手大盗 发表于 2013-6-23 17:04:18 | 只看该作者
做为一个赛事管理,回答一下你的问题:
这局牌应该是以你得A2 Tow pair 获胜结束。
原因以下:
1、你call了对方的All in,即使你的底牌是牌面朝下扔在桌面上的,发牌员也需要将你得底牌亮开。在没有发完公共牌且后位已没有其他持有效底牌和筹码的玩家参与牌局竞争时,ALL IN 、CALL的玩家应该是先亮牌,才能继续发后面的公共牌;

2、发牌员没有权利判定即将或已经获胜的底牌无效,这是比赛中坚决不允许的。
   
所谓mark,也分两种情况:
1、没有发完公共牌时有Allin 、Call,此时亮牌,落后的一方如果发现对方已经是drawing dead,那么mark无可非议;

2、公共牌已经全部发完,到亮牌阶段,在看到对方底牌已经获胜的情况下,可以mark。
3#
 楼主| aotian210 发表于 2013-6-23 23:05:48 | 只看该作者
知道了, 看来懂规则很重要,最后协商是把我最后call ALL IN的一手还给我,说是我mark,已经是照顾我了。以后要注意了,call 别人的牌,不是应该被call的人先亮牌吗?
4#
001596 发表于 2013-6-24 01:02:54 | 只看该作者
aotian210 发表于 2013-6-23 23:05
知道了, 看来懂规则很重要,最后协商是把我最后call ALL IN的一手还给我,说是我mark,已经是照顾我了。以 ...

不管多么绝望,all in后翻开你的牌不会错,输了你怎么也是走人,万一赢了别人也不能废掉你的牌。
5#
liuchen 发表于 2013-7-29 16:19:25 | 只看该作者
在比赛中,不能判负明显获胜的一手牌,应鼓励桌上玩家协助指出。
6#
youngtercel 发表于 2013-7-29 17:05:05 | 只看该作者
it is Muck.
7#
Bart 发表于 2014-5-3 07:21:19 | 只看该作者
同意2楼的说法,这手牌dealer和你表现都不专业,这种情况下,dealer应该直接给你亮牌,而不是问题是不是muck,而你在没有drawing dead的情况下,做了疑似muck的动作很是不该。
现金局的规则类似,有次JC Tran和一渣男在cash上,flop trip,call了渣男的all in bluff,并且先亮牌,渣男看到set,骂骂咧咧的把牌face down的摔给dealer,dealer很专业的替他亮牌,然后,渣男runner runner straight赢了,巡场过来了,询问情况,桌上有人说渣男自己muck,渣男辩解说只是用比较奇怪的方式把牌给dealer show,结果应该是渣男收pot。收pot,丢人,得不偿失啊。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Archiver|智游城论坛

GMT+8, 2024-11-25 06:40 , Processed in 0.066042 second(s), 9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2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