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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老陈
发表于 2012-12-19 21:52:49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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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原题没表达清楚,dfu给我指出了毛病。是应该加一个之和。
我举一个例子:
比如N=100
如果只使用1$的筹码,那么表示1到100,总数就是1+2+....+100=5050
再乘以筹码种类数1=5050
如果使用1$和3$两种筹码
1$用1个筹码
2$用2个筹码
3$用1个筹码
27用9个筹码
表示1到100分别用1,2,1,2,3,2,...,.33,34
加起来为1750
乘以种类数2等于3500
说明使用1$和3$这一方案比只使用1$的方案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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