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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吃狗肉吗-我们离文明有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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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Jsli 发表于 2014-6-21 08:52: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还是文化问题

不敬重生命
落井下石痛打落水狗

猪牛羊也是食物
怎样解释
怎样自圆其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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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yifanren 发表于 2014-7-10 18:21:06 | 只看该作者
对动物的保护,特别是人类的朋友
23#
Tamarin 发表于 2014-7-1 02:11:10 | 只看该作者
孟子里面有一篇,梁王看到手下牵一头牛,问干吗呢,宰了祭祀。梁王说,换头羊吧。孟子认为梁王有仁义之心。

这个狗呢,自己养的不管好坏肯定不吃。还有,美国人不吃狗,吃鹿,好多中国人认为美国人吃这种这么有灵性的动物,跟吃人恶魔有什么分别。

邻居老太太去世了,虽然已经病了好久了,但听到这个噩耗,还是忍不住掉眼泪。美国枪击案,伊拉克战争,叙利亚战争,谁掉过一滴泪?



22#
到智游城学习 发表于 2014-6-26 12:16:56 | 只看该作者
youngtercel 发表于 2014-6-26 00:07
中国古代对耕牛也有特殊的感情,据说宰杀病老的耕牛,只有请绝户来杀,绝户就是无儿无女的老人,怕受诅咒。 ...

这其实很有点意思。牛和狗在价值观上也有些共性,就是牛和狗都是有恩于人类的,吃他们都会有忘恩负义的嫌疑,以此类推到人类的价值观。目前牛的角色基本转变了(由于机械化农业的扩大),也是快沦为食物来源了。而狗的角色却日益渗透到人类的生活当中,得到加强,比如导盲犬、缉毒犬、搜救犬等等。不过,价值观只对具备高EQ和IQ的生物有效,否则就是自然选择和人道毁灭,呵呵。
21#
youngtercel 发表于 2014-6-26 00:07:09 | 只看该作者
中国古代对耕牛也有特殊的感情,据说宰杀病老的耕牛,只有请绝户来杀,绝户就是无儿无女的老人,怕受诅咒。


有不少朝代如宋,宰杀耕牛更被视为犯法,但西方人大快朵颐牛排的历史也很长,如若两者相遇,又该如何道德评判?
20#
xiaozhu88 发表于 2014-6-25 22:51:53 | 只看该作者
  原标题:可怕的狗权
  摘要:
  1爱狗人士在玉林以狗权的名义阻扰狗肉节,不让人吃狗肉,就是在严重侵犯他人的权利
  2狗和人本质不同,人有权利,狗没有权利。否认人和狗的本质不同,主张狗权,是反智
  3如果狗有狗权的话,不管你称狗为朋友也好,伴侣也罢,养宠物实质上是在把狗当奴隶
  4主张狗权,就有猪、牛、羊、鸡、鸭、鱼等动物权,甚至植物权,人类只剩灭亡一条路
  问答实录:
  狗本身没有权利
  有谁偷了你的狗去杀死做菜吃,那是侵犯了你的权利,你的财产权,或者说你的狗权,而不是侵犯了狗的权利。
  财知道:玉林“狗肉节”近日在巨大争议声中落幕,被认为是引发了一场狗权和人权之争,你认为狗本身有没有权利?
  胡释之:狗本身没有权利。有谁偷了你的狗去杀死做菜吃,那是侵犯了你的权利,你的财产权,或者说你的狗权,而不是侵犯了狗的权利。如果狗本身有权利,你把狗当你的财产,宠物也好,食材也罢,都是侵犯了狗的权利。
  奴隶主把奴隶当财产,是侵犯了奴隶的权利。因为奴隶是人,本身有权利。
  被赋予的不是权利
  权利之所以为权利,在于不管你高兴还是不高兴,它都在那里,都必须尊重,都不得侵犯,所以可被赋予也可不被赋予的绝不是权利。权利是个客观概念,有就有,没有就没有,与别人认不认可,有多少人认可没有关系。
  财知道:有很多人喜欢狗,把狗当伴侣和朋友,不能因此赋予狗本身以权利吗?
  胡释之:赋予狗本身以权利这句话本身就是矛盾的。如果狗本身有权利,那就无需人赋予,你不赋予它也有。如果狗本身没有权利,不管你如何赋予也还是没有。
  被赋予的权利不是权利,因为被赋予就意味可以被收回,不再赋予。权利之所以为权利,在于不管你高兴还是不高兴,它都在那里,都必须尊重,都不得侵犯,所以可被赋予也可不被赋予的绝不是权利。权利是个客观概念,有就有,没有就没有,与别人认不认可,有多少人认可没有关系。在这种事上,人多不是力量。
  人的权利不是谁赋予的,而是本来就有。罗斯巴德解释得很清楚,“个体拥有权利的原因不在于我们‘觉得'其应该拥有权利,而在于对人的本质以及世界本质的理性追问。简而言之,人类享有权利是因为其是自然权利(natural right)。这些权利根植于人类的本质之中。”
  人是理性动物,狗和人本质上不同,所以人有权利,狗没有权利。否认人和狗的本质不同,主张狗权,是反智,后果很严重。
  主张狗权只会侵犯人权
  权利是人类理智的产物,专属于人,是为人的生存发展所服务的。而主张狗权的结果是什么?很明显,就是人权受到全面侵犯,人类只剩灭亡一条路。
  财知道:主张狗权会有什么危害?
  胡释之:主张结果不会制造出原因,主张狗权,不会让狗变聪明,变成人,狗还是狗。结果只会是侵犯到人权。就像现在这些爱狗人士以狗权名义阻扰狗肉节,不让人吃狗肉,就是在严重侵犯他人的权利。
  事实上,其他人也可以以狗权的名义,去解救被爱狗人士当做宠物的狗。毕竟,如果狗有狗权的话,不管你称狗为朋友也好,伴侣也罢,养宠物实质上是在把狗当奴隶,进行圈养驯化,更别说对狗进行阉割绝育。
  国外就有动物保护组织表示,“我们希望有一天能看到宠物店关门,能看到动物饲养停止。狗应当在野外去追求他们自然的生活。他们应当有完整的生活,而不是在家里等待有人晚上回来,把他们当作宠物来玩一下,然后就坐在那里看电视。”(《芝加哥每日导报》,1990年3月1日)
  这个逻辑一推行,养宠物狗的爱狗人士的财产权也要受到严重侵犯了。而且更可怕的是,这个逻辑可以无限演绎下去。真理只有一个,但感情是可以无限泛滥的。既然权利这东西被认为是一种感情产物,爱狗人士觉得狗可爱,就认为狗有狗权,那么,有爱猪人士认为猪可爱,当然也就可以主张猪权,大家也就不能再养猪、吃猪肉了。你能说爱猪人士就比你爱狗人士低级吗?牛、羊、鸡、鸭、鱼等等其他一切动物同理。
  事实上国外就有理论家主张蟑螂权,认为任何人都没有踩死蟑螂的权利。还有人道人士表示,“一只蚂蚁的生命和我孩子的生命应当受到同样的尊重。”(米切尔-福克斯,美国人道协会副会长,《不人道的社会》,1990年)
  再继续,爱大白菜人士就不能主张大白菜权吗?别以为你吃素食就最人道了!事实上国外就已经有植物权利保护组织主张不能吃沙拉,因为侵犯蔬菜权。
  这样下去的结果是什么?很明显,就是人权受到全面侵犯,人类只剩灭亡一条路。事实上,国外就已经有人号召“人类自愿毁灭运动”,鼓励逐渐让人类被淘汰。
  这些号召一个比一个极端吗?但实际是一脉相承的,是反理性的逻辑必然。
  所以必须强调,权利是人类理智的产物,专属于人,是为人的生存发展所服务的。可不是你想赋给什么动物就赋给什么动物的,成为危害人类生存发展的强大武器。
  此门一开,后患无穷。理性的人们,要警醒啊!
  胡释之系宏观经济学者(您可以通过新浪微博与作者联系)
19#
notch 发表于 2014-6-25 17:18:26 | 只看该作者
没法自圆其说,吃狗肉和吃猪肉有什么区别吗?
如果说不吃狗肉是文明的,那么不吃猪肉呢?
18#
fastfast 发表于 2014-6-25 06:32:07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17#
fastfast 发表于 2014-6-25 06:24:3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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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1428 发表于 2014-6-25 00:30:26 | 只看该作者
Jsli 发表于 2014-6-21 09:00
米国跟我们最大的区别
就是对弱势群体的尊重与保护

米国厉害,在白种人看来,印第安人不过是一种会说话的动物,华盛顿指出:印第安人是很劣等的民族,没有生存的必要,所以美国人在不到一百人的时间里,将一个八千万人口的民族赶尽杀绝,解决的比较彻底。不像我们这里,动不动还有红钟人闹事,留下后患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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