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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你吃狗肉吗-我们离文明有多远 [打印本页]
作者: Jsli 时间: 2014-6-21 08:52
标题: 你吃狗肉吗-我们离文明有多远
还是文化问题
不敬重生命
落井下石痛打落水狗
猪牛羊也是食物
怎样解释
怎样自圆其说呢
作者: Jsli 时间: 2014-6-21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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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sli 时间: 2014-6-21 09:00
本帖最后由 Jsli 于 2014-6-21 09:03 编辑
米国跟我们最大的区别
就是对弱势群体的尊重与保护
作者: Jsli 时间: 2014-6-21 09:20
以前一直对一个现象不理解
比如日本侵略我们
我们当然对日本恨之入骨
可问题是
我 们却那样崇拜成吉思汗
我们也尊称外族清王朝康熙乾隆盛世
东北在日本殖民地时期
不也把东北建成了亚洲最大最完善的工业基地吗
90年代前上海百货公司最大的发展时期是抗战时期
作者: Jsli 时间: 2014-6-21 09:23
Jsli 发表于 2014-6-21 09:20
以前一直对一个现象不理解
比如日本侵略我们
我们当然对日本恨之入骨
这个扭曲的现象
就是儒家文化的特点
成王败寇
所以儒家文化是会在失败者身上
再踩上一脚的
作者: fastfast 时间: 2014-6-21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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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sli 时间: 2014-6-21 09:30
比如我们很多扑克牌手
无论多么有天份
在世俗的认识上是不本份的事
最终会从事自己不喜欢的工作
即使能坚持
失败的代价也是巨大的
不单单扑克了
所有兴趣天份无不如此
你说这种文化还有啥希望
作者: fastfast 时间: 2014-6-21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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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astfast 时间: 2014-6-21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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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ayman888 时间: 2014-6-21 10:00
这是个伪命题。
作者: 到智游城学习 时间: 2014-6-21 10:34
本帖最后由 到智游城学习 于 2014-6-21 12:36 编辑
中国人是农耕民族,脱离恶劣环境的早,基本驯化动物是提供食物来源,不是那种依存关系,跟动物和自然不够亲密。
跟游牧民族和渔猎民族不太一样,他们和动物是依存关系。
因纽特人和雪橇狗、蒙古人和牧羊狗、哈萨克人和鹰隼、印度人和水獭、中国的水上人家和鱼鹰等等就会轻易建立起亲密的关系。
中国古代对耕牛也有特殊的感情,据说宰杀病老的耕牛,只有请绝户来杀,绝户就是无儿无女的老人,怕受诅咒。
中国人普遍对待动物感情很低级,只把他们当做玩物来养。其实收养宠物也是有原则,如果你对他付不起责任宁愿不养,你可以花天酒地,但宠物只把你当天,你不要它了,它的天就塌陷了。大家可以看看影片《藏獒情未了》和《南极大冒险》就能更深刻的体会这种感情。
老李,你也变谈什么政治了,很假,不如聊一些愉快的东西,政治很无聊,上至国家领导人下至乞丐,在政治的面前都可能是炮灰。
作者: Jsli 时间: 2014-6-21 15:13
到智游城学习 发表于 2014-6-21 10:34
中国人是农耕民族,脱离恶劣环境的早,基本驯化动物是提供食物来源,不是那种依存关系,跟动物和自然不够亲 ...
不无聊阿
与我打的扑克理念也是一致的
比如为什么扑克有天份的牌手放弃去做其它事
比如我们应该如何评价墙爷牌桌上的人渣麦克这个观点
准备给别人老婆送饭的
他老婆才89年的
男的应该5年以上
作者: Jsli 时间: 2014-6-21 15:15
无论牌桌上还是牌桌下
尽可能追求正确的事
就象阳光与阴暗
阳光多一寸阴暗就少一寸
作者: Jsli 时间: 2014-6-22 07:47
1/3扒活接着说
判断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
是以这个国家对弱势群体法律上的保障保护
而不是这个国家的过去多么辉煌
不是这个国家的版图多么大
也不是这个国家高铁是不是每小时400KM
文明实实在在
就是每个人是不是都能活的有尊严
那年去曼谷住了一星期
曼谷街上的流浪狗幸福呵
作者: xiaozhu88 时间: 2014-6-25 00:10
人民日报刊文:狗具备伴侣动物和食材的二象性
2014年06月23日10:24 知庸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玉林狗肉节,一座小城的舌尖上事,居然成了影响挺大的一个舆论热点,并且热度持久不退,让人多少有点始料不及。
笔者并不想跳进这些口水漩涡,想先劝双方一句:咱们先把“文明/落后”“人权/狗权”这些宏大框架放一放,先来看两个故事,好不?
头一件,是我小时候的事:舅舅家的大黄狗老死了,死于80年代中后期。那个时期的乡下,肉食匮乏,大人孩子都盼肉馋肉,但舅舅还是把狗埋了。这事给我留下极深的印象。他的理由很朴素:养了十几年,狗是半拉人了。但他并不反对别人吃狗肉,对狗肉贩子也没有歧视和厌恶,照样称兄道弟。
第二件,发生在民国。著名的高僧弘一法师和学生丰子恺一起创作《护生画集》,用漫画和小故事结合的方式,宣传不杀生、不肉食的道理,影响很大。如今您去普陀山,在山道上还可以看到石刻的绘本。这种方法如清风扑面,不强加于人,体现了可贵的节制。
爱狗派的种种判断和结论,和我舅舅埋狗不吃狗一样,建立在一个前提之上:狗不是普通的牲畜。用流行话语叫“伴侣动物”,用我舅的话叫“半拉人”。但是,可不是所有人都这么看。从中国现实看,无论法律,还是道德,尚没有共识,还没有赋予狗这种特殊地位。套用物理学中“光的波粒二象性”的说法,狗目前具备伴侣动物和食材的二象性。二象性和“半拉人”,出发前提不一样,有不同认知乃至观点冲突在所难免。
可是,我爱及其类,并立志传播“狗是伴侣动物”理念,难道不行吗?行。但要注意路径。应该学习弘一法师和丰子恺,没见两位高贤堵过人家荤菜馆子。办爱狗基金会,收养流浪狗,多好啊;玉林办狗肉节,我们可以找地方办“不吃狗肉节”,各自主张嘛!莫小瞧平和坚韧的力量,假以时日,真的形成了广泛的民意基础,禁食狗进入立法程序,也未可知。当然,目前已经形成共识的地方,比如不可虐杀、不可盗杀、不可当街屠宰、要有动物检疫等等,该坚持的,要坚决坚持。
公共事务是众人之事,众口向来难调。而文明的解决方案,决不是从自己的价值偏好出发,你标榜“爱心”“文明”,他自居“权益”“人权”,彼此妖魔化,互相黑对方。不要调门那么高,不要绑架道德说事,而是彼此有商量,找共识,避免自我观点的神圣化。对相反意见,要有一份温存;对生态多样性的尊重,才是真正的文明行为,您说呢?
作者: 1428 时间: 2014-6-25 00:30
Jsli 发表于 2014-6-21 09:00
米国跟我们最大的区别
就是对弱势群体的尊重与保护
米国厉害,在白种人看来,印第安人不过是一种会说话的动物,华盛顿指出:印第安人是很劣等的民族,没有生存的必要,所以美国人在不到一百人的时间里,将一个八千万人口的民族赶尽杀绝,解决的比较彻底。不像我们这里,动不动还有红钟人闹事,留下后患无穷。
作者: fastfast 时间: 2014-6-25 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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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astfast 时间: 2014-6-25 0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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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otch 时间: 2014-6-25 17:18
没法自圆其说,吃狗肉和吃猪肉有什么区别吗?
如果说不吃狗肉是文明的,那么不吃猪肉呢?
作者: xiaozhu88 时间: 2014-6-25 22:51
原标题:可怕的狗权
摘要:
1爱狗人士在玉林以狗权的名义阻扰狗肉节,不让人吃狗肉,就是在严重侵犯他人的权利
2狗和人本质不同,人有权利,狗没有权利。否认人和狗的本质不同,主张狗权,是反智
3如果狗有狗权的话,不管你称狗为朋友也好,伴侣也罢,养宠物实质上是在把狗当奴隶
4主张狗权,就有猪、牛、羊、鸡、鸭、鱼等动物权,甚至植物权,人类只剩灭亡一条路
问答实录:
狗本身没有权利
有谁偷了你的狗去杀死做菜吃,那是侵犯了你的权利,你的财产权,或者说你的狗权,而不是侵犯了狗的权利。
财知道:玉林“狗肉节”近日在巨大争议声中落幕,被认为是引发了一场狗权和人权之争,你认为狗本身有没有权利?
胡释之:狗本身没有权利。有谁偷了你的狗去杀死做菜吃,那是侵犯了你的权利,你的财产权,或者说你的狗权,而不是侵犯了狗的权利。如果狗本身有权利,你把狗当你的财产,宠物也好,食材也罢,都是侵犯了狗的权利。
奴隶主把奴隶当财产,是侵犯了奴隶的权利。因为奴隶是人,本身有权利。
被赋予的不是权利
权利之所以为权利,在于不管你高兴还是不高兴,它都在那里,都必须尊重,都不得侵犯,所以可被赋予也可不被赋予的绝不是权利。权利是个客观概念,有就有,没有就没有,与别人认不认可,有多少人认可没有关系。
财知道:有很多人喜欢狗,把狗当伴侣和朋友,不能因此赋予狗本身以权利吗?
胡释之:赋予狗本身以权利这句话本身就是矛盾的。如果狗本身有权利,那就无需人赋予,你不赋予它也有。如果狗本身没有权利,不管你如何赋予也还是没有。
被赋予的权利不是权利,因为被赋予就意味可以被收回,不再赋予。权利之所以为权利,在于不管你高兴还是不高兴,它都在那里,都必须尊重,都不得侵犯,所以可被赋予也可不被赋予的绝不是权利。权利是个客观概念,有就有,没有就没有,与别人认不认可,有多少人认可没有关系。在这种事上,人多不是力量。
人的权利不是谁赋予的,而是本来就有。罗斯巴德解释得很清楚,“个体拥有权利的原因不在于我们‘觉得'其应该拥有权利,而在于对人的本质以及世界本质的理性追问。简而言之,人类享有权利是因为其是自然权利(natural right)。这些权利根植于人类的本质之中。”
人是理性动物,狗和人本质上不同,所以人有权利,狗没有权利。否认人和狗的本质不同,主张狗权,是反智,后果很严重。
主张狗权只会侵犯人权
权利是人类理智的产物,专属于人,是为人的生存发展所服务的。而主张狗权的结果是什么?很明显,就是人权受到全面侵犯,人类只剩灭亡一条路。
财知道:主张狗权会有什么危害?
胡释之:主张结果不会制造出原因,主张狗权,不会让狗变聪明,变成人,狗还是狗。结果只会是侵犯到人权。就像现在这些爱狗人士以狗权名义阻扰狗肉节,不让人吃狗肉,就是在严重侵犯他人的权利。
事实上,其他人也可以以狗权的名义,去解救被爱狗人士当做宠物的狗。毕竟,如果狗有狗权的话,不管你称狗为朋友也好,伴侣也罢,养宠物实质上是在把狗当奴隶,进行圈养驯化,更别说对狗进行阉割绝育。
国外就有动物保护组织表示,“我们希望有一天能看到宠物店关门,能看到动物饲养停止。狗应当在野外去追求他们自然的生活。他们应当有完整的生活,而不是在家里等待有人晚上回来,把他们当作宠物来玩一下,然后就坐在那里看电视。”(《芝加哥每日导报》,1990年3月1日)
这个逻辑一推行,养宠物狗的爱狗人士的财产权也要受到严重侵犯了。而且更可怕的是,这个逻辑可以无限演绎下去。真理只有一个,但感情是可以无限泛滥的。既然权利这东西被认为是一种感情产物,爱狗人士觉得狗可爱,就认为狗有狗权,那么,有爱猪人士认为猪可爱,当然也就可以主张猪权,大家也就不能再养猪、吃猪肉了。你能说爱猪人士就比你爱狗人士低级吗?牛、羊、鸡、鸭、鱼等等其他一切动物同理。
事实上国外就有理论家主张蟑螂权,认为任何人都没有踩死蟑螂的权利。还有人道人士表示,“一只蚂蚁的生命和我孩子的生命应当受到同样的尊重。”(米切尔-福克斯,美国人道协会副会长,《不人道的社会》,1990年)
再继续,爱大白菜人士就不能主张大白菜权吗?别以为你吃素食就最人道了!事实上国外就已经有植物权利保护组织主张不能吃沙拉,因为侵犯蔬菜权。
这样下去的结果是什么?很明显,就是人权受到全面侵犯,人类只剩灭亡一条路。事实上,国外就已经有人号召“人类自愿毁灭运动”,鼓励逐渐让人类被淘汰。
这些号召一个比一个极端吗?但实际是一脉相承的,是反理性的逻辑必然。
所以必须强调,权利是人类理智的产物,专属于人,是为人的生存发展所服务的。可不是你想赋给什么动物就赋给什么动物的,成为危害人类生存发展的强大武器。
此门一开,后患无穷。理性的人们,要警醒啊!
胡释之系宏观经济学者(您可以通过新浪微博与作者联系)
作者: youngtercel 时间: 2014-6-26 00:07
中国古代对耕牛也有特殊的感情,据说宰杀病老的耕牛,只有请绝户来杀,绝户就是无儿无女的老人,怕受诅咒。
有不少朝代如宋,宰杀耕牛更被视为犯法,但西方人大快朵颐牛排的历史也很长,如若两者相遇,又该如何道德评判?
作者: 到智游城学习 时间: 2014-6-26 12:16
youngtercel 发表于 2014-6-26 00:07
中国古代对耕牛也有特殊的感情,据说宰杀病老的耕牛,只有请绝户来杀,绝户就是无儿无女的老人,怕受诅咒。 ...
这其实很有点意思。牛和狗在价值观上也有些共性,就是牛和狗都是有恩于人类的,吃他们都会有忘恩负义的嫌疑,以此类推到人类的价值观。目前牛的角色基本转变了(由于机械化农业的扩大),也是快沦为食物来源了。而狗的角色却日益渗透到人类的生活当中,得到加强,比如导盲犬、缉毒犬、搜救犬等等。不过,价值观只对具备高EQ和IQ的生物有效,否则就是自然选择和人道毁灭,呵呵。
作者: Tamarin 时间: 2014-7-1 02:11
孟子里面有一篇,梁王看到手下牵一头牛,问干吗呢,宰了祭祀。梁王说,换头羊吧。孟子认为梁王有仁义之心。
这个狗呢,自己养的不管好坏肯定不吃。还有,美国人不吃狗,吃鹿,好多中国人认为美国人吃这种这么有灵性的动物,跟吃人恶魔有什么分别。
邻居老太太去世了,虽然已经病了好久了,但听到这个噩耗,还是忍不住掉眼泪。美国枪击案,伊拉克战争,叙利亚战争,谁掉过一滴泪?
作者: yifanren 时间: 2014-7-10 18:21
对动物的保护,特别是人类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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